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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心脏病哥哥


  老丈人那天是去看血压的。因为他的血压一直高一直高。医生是大嫂找的,据说这个医生看血压非常有名。而当我在他的门诊上看到专家介绍的时候,就忽然发现了跟心脏病哥哥只相差一个字的名字。猛然间,心脏病哥哥的记忆,还有那个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全部都闯入了我的心里。故事已经忘记是谁讲的了,或者是球迷甲,或者是其他人。但那记忆却让我不得不不时对那个医生进行审视。

  当天看病的人非常多,老丈人一直在排队。不过从门外面还能看到医生。我几乎每隔一分钟都会去望一次,望到医生自己都有所察觉了。不过他不认识我,自然也不明白我望他的原因。其实我在想,如果他真是心脏病哥哥的哥哥的话,那么心脏病哥哥死在手术台上,一定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当初他之所以学医,恐怕也是因为心脏病哥哥的缘故吧。而这个动力的源头,却终于干涸了。但他治病救人的使命却没有干涸,所以他现在成了远近闻名的医生。

  终于轮到老丈人看病了。我没有问他。因为我心里明白,那一定是他永远的痛,我是不会去问的。我宁愿他一辈子不认识我,也不愿意因为我让他想起心脏病哥哥的事情。他对老丈人说的一句话让我记忆非常深刻:“高血压病人要养成一个习惯,一辈子坚持吃降压药。”尽管我跟他的观点有所差异,觉得人不应该有药物依赖,但我想他也许是对的,毕竟他才是医生。

  而当时我跟心脏病哥哥玩耍的时候,心脏病哥哥似乎也非常高兴。毕竟他的病决定了他跟其他孩子不能一样玩。记得那时候他身材高瘦,脸色有些苍白,侄儿背在背上,是用背带固定的,看上去有些滑稽。因为农村里一般都是妇女做这个工作,孩子一般是不做这事的。但对于他来说,背上背着一个孩子,应该还多了一个挂念,可以让他不东想西想。对于后来常常生大病的我来说,这方面对他非常理解。

  而我的出现,则让他除了背上的侄儿之外,多出了一个玩伴。我想那时候心脏病哥哥的生活可能也淡出了鸟来。总之心脏病哥哥一直细心地带着我玩。心脏病哥哥带我玩的最多的,就是一种玩具手枪。这种玩具手枪不是厂家生产的,而是农村里一些心灵手巧的人发明的。实际上与其说是手枪,倒不如说跟弩弓非常相像。材料都是就地取材,用竹片作为“枪管”,然后套上水管割成的小段,正好可以将几片竹片一起固定。竹片都是半公分宽两毫米厚,大约二十公分长短,三片竹片正好可以让截面大致呈正方形,看起来更像枪管一些。但这个“枪管”是实心的,装不了子弹。枪把子有的也用竹片绑成,也有用铁丝做的。其实枪把子纯粹就是用来固定的,也跟射击无关。真正的玄机在扳机上面。整个“手枪”,只有这个扳机真正发生了扳机的功用。做“枪管”的竹片中留有空隙,可以用来放扳机。而扳机的构成也非常简单,也是竹片套胶管的造型。一头伸在枪管下,一头留在枪管上,下面用来扣扳机,上面用来固定“子弹”。固定子弹的地方,是一个小叉,正好可以把装上了“子弹”的橡胶圈卡住。

  “子弹”就更加简单了,牙签粗细的小竹棍,折成不到一公分长,在竹子资源非常丰富的农村,这东西实在太普通了。而且家家户户做竹工剩下的死篾,就正好用来做子弹。事实上包括枪管在内,也都是做竹工剩下的死篾做的。橡胶圈固定在“枪口”的位置,然后把“子弹”卡在橡胶圈的另外一头,拉伸到扳机的卡口卡住,然后一扣扳机,子弹就飞出去了,正是古代弩弓的原理。

  最初心脏病哥哥让我玩他的简易玩具手枪,后来他给我也做了一个。然后我就是成天跟着心脏病哥哥的屁股,到处去转转。因为母亲不允许我独自到学校之外去玩,所以我最多跟心脏病哥哥在学校周围转转,再远就不能去了。也正因为如此,心脏病哥哥几乎每天吃完饭之后,都会准时到学校里来玩。

  后来心脏病哥哥跟我同级上学的时候,大家玩得就少了。但当时我和他都有一项擅长的活动,就是斗鸡。也就是后来学名叫做“脚斗士”的那种游戏。一只腿立着,另外一只腿抱着跟人家对撞,谁被撞倒或者撞到另外一条腿放下来就算输。在当时,心脏病哥哥在单打独斗中,是全级学生中最厉害的。我虽然也厉害,但一般都是跟别人比,如果跟心脏病哥哥相比,我就没有竞争力了,基本上都是输。后来我们两个班进行了一次临时的团体比赛,我们班跟心脏病哥哥的班各自为一方,斗到最后一个人为止,哪个班最后剩下有人,哪个班就赢。尽管我们班的几大金刚一开始就集中向心脏病哥哥发起了围攻,但在他们班其他同学的掩护之下,最终还是心脏病哥哥一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尽管我们班最终以五比二的优势围攻心脏病哥哥和另外一个他们班的高手,但我们班包括我在内的五个人还是被各个击破,只把另外一个高手搞定之后,剩下的就全部被心脏病哥哥放倒了。这是当年我们级的同学中一项盛事般的比赛,而心脏病哥哥那时候是最闪耀着光芒的。

  除了心脏病哥哥之外,那时候母亲的学校里还有一些风云的学生。当然,这些学生无一例外都在母亲的班上。因为这个班本就是容纳这些学生的。现在记得的这些学生,一共有三个人。

  第一个是学校里的“烦王”。烦王就是天棒的意思。但这个烦王却不是因为打架而出名,而是因为调皮捣蛋。只要他走过的地方,到处都是鸡飞狗跳。但他却不爱打架。事实上当时那个学校里,似乎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打架的事件。毕竟当时民风淳朴,大家都把孩子管得好。当然,烦王是一个例外。而这个烦王哥哥也曾经带过我玩过,虽然不太经常。

  记得烦王哥哥做得最大的一件大事,就是在一个大热天,全身光溜溜地在学校旁边的池塘里游泳。池塘大概是以前庙里的,用来做风景。但庙改学校之后,池塘就失去了本来的功用,也没有人在里面养鱼,基本上废弃了。但老天下雨的时候,这个露天的池塘里还是会进水的,所以池塘里的水一直都有。同时这个池塘本身是在石头坝子上凿成的,所以水很不容易渗漏。对于烦王来说,这正是一个游泳的好地方。但全身都光溜溜地在池塘里游泳,这却是一件新鲜事。

  不仅是我觉得新鲜,学校背后的居民也觉得新鲜,围了一大圈来看烦王表演,男男女女都有。毕竟烦王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谁也不用害羞。至于我在当时,也就是五岁的样子,更加无所谓什么了。今天印象最深刻的,只是烦王在池塘里游得水花乱溅,声音很大。

  全身光溜溜的在池塘里游泳,虽然在烦王看来,他的确非常有型,但有一点是他没有想到的,那就是池塘里淤积着很多淤泥,缺乏保护的小鸡鸡对于淤泥的粘附力极强,很快烦王的小鸡鸡就非常不爽了。于是烦王又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在水面上洗起小鸡鸡来。烦王的这个举动立刻让所有人鸦雀无声,因为这实在太让人震撼了。直到今天,烦王在我心目中,也是高不可攀的存在,因为我虽然也是一个屌丝,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干出过这样撼动别人眼球的事情来。

  比起烦王这样大开大合的“壮举”,第二个印象比较深刻的哥哥就显得阴柔一些了。他妈妈来告诉母亲说,这孩子经常耍他的雀儿。所谓雀儿,就是小鸡鸡的意思。但这个哥哥都是偷偷玩的,没有烦王那么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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