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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岁月 三


  “黄鳝来喽!”胖子高俊打着赤脚从溪水里趟了出来,全没有了平日里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的派头,两只肥大的手掌里握着**条活蹦乱跳的黄鳝,笑嘻嘻地像个跑堂的小二。

  露露手里提着一个两个竹篮走了过来,一个是空的,另一个里面则是刚刚采摘的野生的果蔬香料,下午柔美的阳光照射在女孩儿的脸上,让这俊俏的脸庞更显青春和可爱。

  露露把装满了的篮子放在地上,用空篮子把那些鳝鱼接了放在溪水边最为平缓的地方,让这些家伙不至于失去了活力。

  颜墨站起身拍拍粘在屁股上的杂草,走到溪水边蹲下,从腰带中摸出一柄小刀开始给黄鳝放血、清洗内脏。

  高耀则已经拾好了足够的干柴,架好了烤架锅子,只等着原料收拾好就开火造饭。

  这些年四人经常这样聚在一起,分工早已明确,无需多言,自由一分默契。

  只有新来的这人有些不知所措。

  一身粗布衣服,袖子挽到肘间,一头灰色的披肩长发,却是前段时间刚和高俊他们打了一架的宁越。

  原来是从那天之后,宁越也是三天两头地往幻梦山跑,毕竟天涯海阁这一代中也就只有颜墨算是半个肉身成圣的修炼者,对于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两岁的小子,宁越是真心觉得好奇和佩服的。

  高俊等人也不是心胸狭窄的家伙,看宁越本心不坏,对颜墨也没有什么恶意,因此也是对他颇为热切,倒也算得上是不打不相识了。

  宁越在这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更不能像那个比等高的猪还要肥的胖子那样抓完了鱼就直接躺在那里养爷,于是走到正在熟练地清理黄鳝的颜墨身后,硬着头皮问到:“我说……那个,我,应该干点儿什么?”

  颜墨一回头,看到是宁越过来,还没等他回话就听到躺在地上的胖子懒洋洋地说道:“算了吧,现在这活儿该干的都差不多了,你就别添乱了。”

  胖子是出了名的嘴贱,宁越的脸色直接黑了下来,嘴角抽了抽就要发作,颜墨见状呵呵一笑说道:“还真有点儿事儿想麻烦你,今儿人多,这点儿东西肯定不够吃的,你去后面林子里打点野味儿过来吧。”

  宁越点了点头转身离去,颜墨也回过头要把心思放在处理黄鳝上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中气十足杀猪一样的嚎叫,那声音除了高俊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发出来。

  颜墨一扭头,看到高俊捂着肚子在那里蹦蹦跳跳地缓解疼痛,知道刚刚宁越走的时候“恰巧”从胖子的肚子上“走”了过去,不由得忍俊不禁,再把视线挪回来时却对上了在他旁边洗菜、刚刚同样扭过头去的露露。

  视线相接,颜墨咧嘴一笑,露露却是忽的红了脸不再看他。

  颜墨觉得有些奇怪,却也没有多想,回头又把心思沉浸在手中的黄鳝上。

  手中小刀起舞纷飞,勾勒出一道道诡异的线条,这不是平常杀鱼的法子,甚至这就不应该是用来杀鱼的法子。

  因为这本是一门剑法。

  幻梦山一脉主攻幻术剑法,幻术自然不必多说,至于剑术,很多人可能以为和那一柄名为“梦中花”的飞剑一样绚丽繁华。

  这说法,说对也对,说不对也不对。

  这一门剑法名为“繁花谱”,共有四十九式一千七百零二种变化,要说绚丽繁华,也是恰如其名,舞动起来如百花绽放,煞是好看,迷人眼目,却是和幻术有异曲同工之秒。

  这些繁复变化,别说是当世的剑道大家修行巨擘,就是连凡间练武的普通人见了可能都会笑掉大牙。

  人力终究是有限的,你便是元气再雄厚,体力再充沛,你挥舞十剑的速度总要比挥舞一剑要费力气,何况真正交手只是往往是刹那定生死,眨眼分胜负,哪里有那时间给你绣花一样在那里秀剑法。

  无论是人间还是修真界有一个共同的认知,那就是——剑法只有两种,要么刚猛霸烈,以势压人;要么凌厉迅捷,一击致命。除此之外,全都是绣花枕头。

  可是玄元界五百年来第一人传授的剑法怎么可能是那种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

  卢湛原在传授这套剑法的时候和颜墨说:“我幻梦山一脉根本功法为《生死幻梦决》,生死在前,幻梦在后。剑法也是如此,你何时能领会生死的真意,便能真正让这套剑法在你的手中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颜墨当然还不能领会生死的真意,但是联系并没有因此耽搁下来,此刻这柄小刀就是他手里的剑,而那鱼就是他面对的生死仇敌,手腕灵巧地翻转在鱼身上划出一道道秀丽的花纹。

  他知道自己天资并不高,在周遭的人中可以说是最差的一个,可是这么多年来他之所以在境界层次上没有被甩开、甚至隐隐有超越之势,正是因为这一份时时刻刻不放弃修炼的勤奋和执着。

  不知不觉,当颜墨的手腕都觉得有些累了的时候,手中的黄鳝终于处理完了,颜墨把鱼往竹篮一丢,把小刀用水冲洗一番收进腰带,然后提起篮子走到了已经点燃的火堆旁边,把鱼用树枝一根根穿了烤了起来。

  露露也洗好了菜,挑了一条最肥的黄鳝扔进锅里,把菜蔬都放进去准备煮上一锅鲜美的鱼汤。

  高耀在一旁无聊地打着哈欠,手里捏着一团金光,在手中甩来甩去地玩耍,高耀是白虎本命,也就是顶级的金系灵根,这一团金光本来是一块百炼的精铁,现在已经被他剔除了杂质只剩下最为纯净的庚金之气,什么时候吸收完了这一团金光,他的功力也将更上层楼。

  别看高俊躺在地上看起来什么都没干,可是这家伙是天生的厚土体质,只要躺在地上吸收地气,元气自然就会慢慢增长。

  宁越此时奔了回来,颜墨抬头看去,是两只野兔和一只山鸡。

  颜墨起身迎了上去,道:“没想到你打猎也是一把好手啊,来来来,咱们一起把这些东西收拾出来。高耀,再去拣点柴火,今天咱们加菜!”

  宁越点了点头,颇有些得意地笑了笑,说到:“我们家师父也是个老吃货,从我拜进师门就一直是我负责伙食,抓个兔子山鸡什么的权当是训练了。”

  颜墨说完就和宁越一起去河边处理起了兔子和野鸡,全没注意到露露在身后一双满是关注和笑意的眼睛。

  颜墨从腰间摸出小刀,转头看见宁越摸出了一柄匕首,不由得默契地相视一笑,颜墨拎起一只兔子,宁越则开始处理那只野鸡。

  颜墨熟练地开始给兔子剥皮,宁越见了奇道:“诶?没想到你还会这一手?”

  颜墨得意道:“我爹是我们那儿最好的猎户,平时上山打到点儿貂子狐狸什么的都是他自己剥皮,这些兔子什么的不值钱的皮子就交给我来练手。别看这东西不大,但是皮子也挺不错的,我爹就戴了一双我娘缝的皮护腕,本来我也有一双的,可是走的时候太忙了就没带。”

  这个时候,一个怯怯的声音从背后响了起来:“那个……颜墨,这个兔子皮一会儿剥下来可不可以给我啊。”

  颜墨一愣,回头一看原来是露露忙完了手上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红着脸问出了这段话。

  颜墨说道:“啊?你要这皮子干什么,你应该不会裁缝吧?”

  露露的脸更红了,就像是个熟透了的西红柿,她咬了咬嘴唇,说道:“我……我就是喜欢,再说了,不会裁缝……我、我可以学嘛!”

  “诶?对啊!”颜墨心里想到:“这兔子毛皮不错,又是最好看的白色,既然露露这么喜欢,那么如果我送给宁雪……宁雪一定会喜欢吧!”

  这时候的颜墨还不明白,也想不到,女孩子喜欢一样东西,可能并不是因为这东西有多美,而是因为这件东西是谁送给她的。

  正想着,宁越却用胳膊捅了他两下,颜墨这才回过神来,然后看见宁越冲他使了个眼色,这才想起来露露还在旁边等他的回复。

  颜墨尴尬地笑了笑,说到:“这皮子不能直接用,得硝制好了才成。这样吧,我回去把这两张皮子硝制好了,然后再给你送过去吧。”

  “好、好的……”露露点了点头,然后捂着通红的脸像是受惊的小鹿一样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太好了……颜墨答应我要送给我这么可爱的兔子皮了……”露露很开心很开心,虽然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开心。

  女孩子普遍会比男孩子更早一点懂得感情。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情窦初开吧。

  朦胧时候的爱意最美好,可是正因为它太过美好,所以也太过脆弱,往往会走向夭折,给原本明媚的天空添上一抹更明媚的伤。

  马车里的颜墨缩了缩身子。

  他开始觉得冷了。

  也许是因为太疲惫。

  愧疚造成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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