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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张飞的荒淫无耻


  对于诸多网站长期以来的急功近利,对于某个网站最近两年的急功近利,我在这里已经不好意思评论了。把严肃作品赶出yy市场,并不能显现出你yy的水平。相反,只有两者相得益彰,取长补短,才能真正产生好作品。把所有写作的人都赶到yy的市场来,又何必呢?千古的骂名,现在你不觉的,将来你在地狱里呆着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了。

  当年《教你会作文》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效果,就是我准备了一个素材本,随时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所感所得都记下来,到后来竟然积累了两小本。但更加后来的时候,我虽然不再用素材本了,却是用了综合的笔记本,把积累素材和写作成品放在了一起。几年积累下来,拥有了七八本,几乎半年就有一本。这也促成了我的写作能力直线上升,到高二的时候,已经有了将来进行专业写作的打算了。如果不是后来经过反复复习之后考上了大学,更是为了在人多的地方多呆些日子,多积累一些素材的话,我该有二十年的写作经历了。

  但让我得到更多的提升的书,还是母亲当时函授的时候,有一本叫做《写作通论》的书。这本书的特点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每讲一个理论,必定会提供一个非常有名的例子,而且大多都是中学课本上有的。在这本书里面,我对于写作的全过程,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也看到了别人在写作中,到底进行了哪些努力。此外,还有一本《中学作文技法》的书,也对我影响深远。这本书对作文的通常技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诸如:开门见山、横云断峰、伏笔、悬念、照应这样的写作技能,都是那时候在这本书学会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比《写作通论》还大。因为这些技法都简单易学,很容易上手。例如17k联赛中在质量这一块,就有一个规定,看有没有留下悬念,这就是对写作技法的要求。而在那本书里面,就有这个写作技法的详细解读。当然,长篇小说中的悬念设计,跟短篇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其他作者的作品那里去学习。

  而在我小四的时候,这些书我都还没有读。那时候读得最多的有关写作的书,只是两本中学生杂志,一本是《作文》,一本是《作文通讯》。这两种杂志还是在母亲教初一的时候订的。后来母亲没有教初一了,这两本杂志就成了我的杂志,母亲不读,我一个人读了。事实上从小二甚至小一开始,这两本杂志就已经是我必读的了。每当新的杂志来了,我都会拿来一睹为快。《作文通讯》里面主要是学生作文,后面有点评,没有专门谈理论的内容。而《作文》在开头一般都有理论。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连载了任大霖的《学耕者的足印》。这个理论文章一直连载了很久,不过我那时候不喜欢理论,居然一篇也没有读。但无论是这两本杂志中的任何一篇范文,我都会努力去读。前面说我在里面读到了如何做班长的文章,就是一个例子。

  此外在《作文》杂志的封三,一般还会有漫画,讲故事,有时也讲笑话。现在还记得的有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有个人把“曰”读成了“日”,人家说他读了白字,他却说白字还要加一撇。第二个故事是唐伯虎给一户人家写诗。这是一个老太婆的生日,结果唐伯虎第一句就是“这个婆娘不是人”,把人家搞得很气愤。但接着唐伯虎又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人家又高兴了。第三句“儿孙个个都是贼”,再次把人家气得够呛。但第四句“偷得蟠桃奉至亲”,又让人家兴高采烈了。第三个故事则是苏东坡看到王安石写了一首诗,说一夜花满地,题目是写秋天的,苏东坡就写了一句话,说秋天哪找花,奚落了王安石一顿。后来王安石就让皇帝发配苏东坡去黄州,结果到秋天的时候,黄州的菊花开了,一夜风吹,果然是黄花满地。诗我不记得了,但故事很好玩。

  说到把“曰”读成“日”,其实我在第一次读《三国演义》的时候,就经常把张飞曰读成张飞日,还觉得张飞太荒淫无耻了,说话的时候都不闲着。

  那时候学语文,基本上就是这样按部就班。而数学也没有费我好大劲。小三的课程,除了珠算,宇老师都给大家补了,实际上也就是让我两个月学完了小三的课程。当两个月之后正式学小四的课程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很方便地学习了。再加上我因为缺了这部分,所以学得很卖力,所以当新的课程开始后,我依旧一直保持了我的名列前茅。整个小四,我第一次在班上长期保持了第一名,没有人可以跟我竞争。这跟我在小一小二的时候总是因为粗心而不得不做了两年老二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

  说到小一小二,其实有一次的经历是让我非常开心的。那一次考试中,老师除了100分的题目之外,还出了两道思考题。结果我这次不仅没有粗心大意,还把老师出的两个思考题全部做出来了,考了120分。放学之后我老远看到母亲就大叫,我考了120了。

  而在小四那年,我不仅读了一些作文书,而且还读了两本数学的课外书。相比之下,看数学的课外书,我的兴趣还更加浓厚。毕竟数学的课外书少,我又那么喜欢数学。

  这两本书,一本是《算得快》,还有一本是《趣味数学百题》。《算得快》是一本速算书。这本书是提升一个人的口算能力。我在那里学会了快速做加减法,学会了十六进制跟十进制的换算,也学会了除以7的速算。而这本书又让我对小三没有学的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有了全新的认识。因为这三个定律本身,就是为速算服务的。后来在上了初中之后,我又总结了一些数学公式,完成了自己对速算的深入认识。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学会了算平方。那时候只要是10000以内的平方数,我都能够在10秒钟以内算出来。不过后来长期没有计算过,把一些重要的数据暂时忘记了,现在要重新拥有这个能力的话,还需要重新计算出来才能算。

  再到后来,在我研究哥德巴赫猜想的过程中,我对于乘法的速算有了新的体验。因为任何数的乘法,首先是素数的乘法。而我在筛素数的过程中,对于210以内每个素数的倍数,逐渐已经烂熟于心了。不过这种速算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没有可操作性了,毕竟要记的东西太多了。

  而《趣味数学百题》则是一本应用性更多的书籍。这跟速算这样在大多数时候只是给自己提供数学快感的东西不同,一上手就让我有了兴趣。这本书的第一题就是苏步青年轻时弄出的一道题目,其实也就是行程问题,两个人相向而行,一条狗先从这个人这边跑过去,跑到另外一个人身边,然后再返回来,就这样反复跑,直到两个人相遇为止,问这条狗跑了多长的路。这个问题比普通的行程问题要难一些,但明白了原理也就好做了。然后就是很多有趣的问题,包括那道著名的庙里有100个和尚吃100个馒头,老和尚一个人吃三个,小和尚三个人吃一个,问有多少老和尚多少小和尚。其实这跟“木马板凳三十三,百个腿儿地下翻”属于同一个类型的问题。到初二的时候,直接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就可以解出来。但在小四的时候看到这道题,还是很新鲜的。而且给出的算术解法也非常巧妙。

  后来我跟女六十二号交换的书籍,基本上都是这类的书籍。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两个人的友谊突飞猛进。所以最终跟女六十二号失之交背,实在是让人心痛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找到臭味相投的人实在太不容易了。

  而那时候其他比较吸引我的,则是我们的“副科”,也就是思想品德和自然、地理。那时候还没有历史,历史要到小五才有。至于英语,更是要初中才有。从故事的可读性来说,当然要首推思想品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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