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乡间的路
在我上高中那段时间,来自港台的好歌曲层出不穷,而内地的歌坛也开始万物复苏,所以每天都有好歌曲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听到收音机的好歌曲,我是非常高兴的。但母亲在我刚刚开始听歌的时候,往往会突然出来干涉我,说她脑袋要炸了一样,这让我心里非常无奈。往往都是我被迫关掉收音机,不得不接受现实。
总之那时候新居的生活在这里就有一个轮廓了。写到这里那个暑假之后也就要开学了。从此以后小老乡校长就要跟我一起踏上那条通往五一小学的路,每天两个来回,风雨无阻。周末和节假日除外。这段时间大约持续了一个学期,或者更长,反正我忘记小老乡校长是什么时候调回乡小的了。总之那时候有了他,我的行程上,那些麻烦也少了一些了。不过真正的麻烦也可能是从那以后才有的,时间太久远了,记不大请了。
小老乡校长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他的歌声。当时场上有一个电影院,每天都有电影放。只要愿意掏五毛钱,每天去看一次都行。而《阿凡提》就是父母有限的几次带着我去看的电影之一。不过在看电影之前,我就已经听过这个电影的主题歌了。我听到这首主题歌的来源,就是小老乡校长。不过我那时候不知道歌词,所以只听到他唱着:“我骑着小毛驴,绿油油,吹风着,吹风着,……”一幅典型的田园图画。后来才知道歌词是“我骑着小毛驴,乐悠悠,乘风走,乘风走,……”这又变成一个屌丝的自我陶醉了。
总之那时候的小老乡校长给我带来了男人的青春无限。跟在他身边的时候,我才知道人还是可以像屌丝一样活着的。而一个合格的屌丝,一个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必须随时随地唱歌。
但在小老乡校长短暂的同行之后,我又恢复了独自上学。一个人上学实在太无聊,所以后来我跟石头做上了朋友。在家里从母亲做针线活的线圈上取下若干线,拴在一块石头上,然后就牵着线,拖着石头走,一边走一边还像赶猪一样轻声吆喝着,自得其乐。有一次舅舅到我们这里来,回家的时候正好看到我上学,回家后把我的事情四处给人讲,成了舅舅的一大乐趣。
除此之外,在上学路上还有两件事,让我记忆犹新。第一件事是迟到。那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我又睡了一次大懒觉,一个人慢吞吞到了学校,喊了一声报告,老师却不让我进去了,让我就趴在外面窗台上。那一天正在讲《蜜蜂》那一课,而上一课就是《春晓》。我一边趴在窗台上写作业,一边想着自己春眠不觉晓因此而迟到的事情,一方面也感受着身后菜花盛开,蜜蜂飞来飞去的情景。春天懒洋洋的阳光很快就照在了我的身上,让我整个人都醉醺醺的。那时那刻,我真希望老师一直把我放逐在教室外面,永远也不要进去了。
第二件事情,则是六一儿童节那天,刚好淅淅沥沥下了一夜的雨,第二天虽然天晴,但路已经全部烂了。这里就不得不说到那条机耕道,虽然天晴的时候很方便,但下雨的时候实在太烂。尤其是从临时教室到高娃儿家那一段,在妖精家外面的水田边上那一段,下雨后会有大半尺深的泥浆。对于这条烂路,母亲曾经给我买了一双防水鞋。但泥浆不仅深,而且很有粘性,很多时候防水鞋被泥浆粘住,就拔不出来了,一用力自己的脚出来了,防水鞋还没有出来。所以下雨之后走在这条路上是很耗费体力的。所以后来我就学会了农村孩子那一招,一下雨就打光脚,对付这些泥浆非常有效。对于这一点,母亲也没有反对,她小时候上学也是这么样的。
于是那个六一儿童节,我就在泥泞之中,打着光脚去上学了。上学的目的,是要跟着老师去参加六一儿童节的活动。到了学校之后,老师说今天下雨,活动取消了。但因为是儿童节,所以今天照样放假,于是我又打着光脚顺原路打道回府。
打光脚走路很爽,但很爽的结果就是脚上沾满了泥浆。到了家里,泥浆虽然干了,但脚还是脏的。所以在洗脚之前,还是要打着光脚在屋里跑。但我却忽略了一个问题,早上起来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打碎了煤油灯的灯罩。
前面曾经介绍过那种煤油灯,灯罩是非常薄的玻璃,就好像我们这里冬天里羞羞涩涩的那层薄冰一样。所以只要掉到地上,那是肯定会碎的。而灯罩碎了之后,因为玻璃的曲面非常曲,所以不像普通玻璃打碎之后那么平,总是会翘起来的。尽管早上母亲已经把灯罩扫过了,却还是不小心留下了一小片。于是当我从那里打着光脚过去的时候,就把我的脚底割了一道口子。
母亲立刻把我背到乡里的卫生院,医生用酒精给我擦洗之后包扎了。同时还打了一针破伤风针。因为这次受伤,让我在家里呆了半个月。而当我半个月后去上学的时候,才发现我错过了老师教唱的那首歌了。这个事情在本书前面提到过,当时教的歌是《外婆的澎湖湾》。因为老师的特长关系,当时三个年级的学生都在一起教歌。而整个五一小学,那时候就只有我一个人不会唱这首歌。还是后来我千方百计才学会了唱这首歌。
我错过的另外一首歌,是在我跳级之后,老师在五一小学教的。那首歌是《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这是那年儿童节五一小学表演的节目。听着那些熟悉的同学唱着这首歌,我就忍不住想起那首《外婆的澎湖湾》。所以这两首歌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会尽量去寻找两首歌的历史。但我听到这两首歌,却总是想起那段岁月。
书写到这里,我可以回到教室里了。那个春天的早上,老师让我站在外面的命令已经被收回了。下课的时候老师已经让我进了教室。所以现在我不需要继续站在外面。
而现在回到教室里,我的座位也已经变了。这是我在这个教室里的最后一个座位。同桌不再是女生,变成了两个男生。左边是成,右边叫做兵。最后一个座位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算是一个角落。除了我和我的两个同桌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现在忘记了是谁的同学也坐在这张桌子,补满了一张桌子的四个人。所以这里非常清静,基本上从前那些人和事,包括龙和波,包括雪和霜,都已经跟我不再相关,我只是坐在这张桌子上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
不过骂那个女孩的时候,应该就是在这张桌子上。这一点我记得非常清楚。此外在菜花盛开的季节,提着鳖壶去河边的井里打水,也应该是在这张桌子上。而既然有菜花,那么那个不觉晓的春天的早上,我被老师罚在外面站,应该也同样是在这张桌子的时候。
而在那个有菜花的季节,夏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教室里还有重要的一环,那就是午眠。当时我们午眠的时候非常简单,因为桌子上有压模板,直接取下来铺在地上,就可以午眠了。反正是夏天,谁也冻不着。
在这张桌子上,最为重要的,是跟我同路的成,跟我同桌了。同时我还认识了另外一个同桌兵。兵有兄弟俩,他的哥哥叫做全,在我小一的时候是小三。而我们同桌的时候,大家已经是小二,所以全应该小四了。还记得小四那年的儿童节,五一小学在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这个节目的时候,站在队伍里声音最洪亮最有激情的就是全了。也正因为他的关系,让我想到了兵。
兵跟其他同学最大的不同,就是喜欢跟我聊天。我和成整天就成了他的倾诉对象,只要是老师不在或者下课的时候,总会听到兵跟我们说话。而兵不是没话找话那种,而是他总能找到让大家感兴趣的话题,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跳级之后,有一次在路上,我迎面有碰到了成和兵。兵放学本不是走这条路的,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走这边。而兵一看到我就眼中放光,比其他人更早地向我热情地打招呼。不过从那以后,基本上就没有看到过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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