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回到大学
在临走前的那一晚我做了一个梦。起先我以为是梦魇,因为自己确实睁开了眼睛,看到旁边酣睡的贾社会,床头的台灯和淡蓝色的窗帘。可怕的景象又出现了,我动弹不得,棚顶又出现了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依旧是狰狞的面孔,嘴唇和鼻子都豁开口子,从空洞的眼睛里滴下血来……他张开嘴,露出蠢动的舌头,我的身体像被钢丝捆扎的木桩,无力地看着他在一点点靠近。忽然,那张脸渐渐地远去了,像倒放的录影带恢复了原貌!我看清那就是我的脸,而棚顶变成了一面镜子,他退了进去,在一个黑到无边的框架里,我看到他略垂着头,身体像僵尸一样站立着等待一个人缓缓走来。那个人近了,她拿着一把刀都噗嗤一下插进了他的肚子。鲜血喷涌而出从棚顶溅落到我的脸上,贾社会还在睡,我看到镜中的自己发出孱弱的笑声……那女人披散着头发遮住了脸,她一刀刀捅向他,他却像个僵尸一样不知躲避,每被捅一刀就发出怪异的微笑。这对我而言简直是种刑罚!我生生看着那女人不停地戳着他身体的各个部分,将他戳成了烂泥!而后,我眼睁睁看着镜中的我倒了下去,女人披着头发遮住了脸,从缝隙里露出一只发着红光的眼睛,她拿起刀在前襟上擦拭几下,慢慢地走到镜子边上。我紧张的几乎要窒息!就看她从镜子里探出头来,将眼珠盯向我。“你是谁?”我在心里狂喊着发问,就见她伸出手掀开了挡在面前的头发,露出那张几乎令我昏死过去的脸颊。幽幽开口:“这是你欠我的,第三次……”
方非笔在火车上笑的很夸张,她说她特别喜欢看王卓然憋成大红脸的样子。而后她渐渐没了力气,晕晕地趴在桌台上好几个小时。一路摇晃着,在铿锵铿锵的车轮声中,我又回到多年前的同一时间里。
那年也是好不容易熬到哈站,是王卓然和凌愿开车来接我的。凌愿考进了首府学院的经贸系,在高考结束的暑期就来到哈市提前住进学校的宿舍,这多多少少和她妈妈在哈市商界的地位有关。沿着红军街的转盘驶入南岗区的中山路,路过好多红黄不一的碉堡式的建筑,才半个小时就到达了位于天香路北侧的哈尔滨首府大学。车子从校门口沿着花红柳绿的甬路一路开进,场面比商圈下的步行街还要嘈杂,人头攒动,在校园里和风下彩旗招展,凌愿不厌其烦地按喇叭躲避散乱的行人。通过了资格审查,然后办理入学和住宿手续,缴交学费、办理保险、党团关系和户口迁移……这一切在凌愿的安排下,像绿灯侠的百米竞走很快搞定了。
林梓归的电话一直是关机状态,在过去的半年里,她为了我的高考冲刺很少给我打电话,暑假也没有回来。她说他们家搬到内蒙了,他爸妈和奶奶都去了那里,因为他二叔在包头做畜牧生意似乎做的很大需要人手,因此暑假她也跟了过去,而距离去年冬天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日子,已经过去了半年多。
我读的是中文系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这和我曾经的爱好大相径庭。不是因为林梓归读什么我就读什么,而是从写那本《日暮》开始,从恋爱日记里,我看到林梓归的文采和热情。它让我至此爱上了文字的表达,细心翻阅诸多名著后就像开启了另一个有具有魅力的世界。数理化学到巅峰,其终极的探索和拷问都指向天地和宇宙,指向真理无岸的海洋。而文学亦是浩瀚而无穷的,它在于反省人类更加无限的自身。第二次自杀复活后,我读过许多名家的文集,我将想念林梓归、牵挂母亲的思想融入到文学中,最终得到身心灵的安逸平和。所以当凌愿问我为什么选择这么不热门的专业后,我如实地告诉了她。
在办完手续后,他俩带着我熟悉校园,从树林里的卵石路穿到体育场,又从塑胶跑道边绕过联排的图书馆出了学校后门。王卓然的学校在江北,坐公交要一个半小时,他约了方非画在中央大街的蛋糕店碰面一同回去,眼看时间不够就匆匆离开了。
一会儿,我和凌愿坐进咖啡厅里,她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辆跑车,是限量版的进口布加迪威龙,威风的不成样子。她问我打算报哪个社团,说除了文艺部是她做部长外,其他社团都是大二大三的师兄在当家。不过她可以通过关系给我弄个副社长干干。我问她:“首府大学是公立学校,里面有钱人大把。我看你在这里都快呼风唤雨了,你家就算再有实力又怎么能办到呢?”
“因为我爸凌万山是名誉副校长哦!”
“难怪!”我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居然忘记了放糖。“好吧好吧!我就进文艺部给你打下手了。”
“你……见到林梓归了吗?”我放下咖啡杯问她。
“学校这么大,一共四个校区,将近一万人。我去哪儿能碰到她!”凌愿忽地变色,似乎但凡提起林梓归,她都和我敌对起来。随后她想了想,说:“不过……我听一学哥说,她好像和那个肖洛走得很近。”
“肖洛?那个去年在县中心广场的小白脸?他还没死心?”
“对就是他!不过你想啊,林梓归那么漂亮,有什么情况你应该猜到的。”凌愿一边说一边玩起了手指,却阴阳怪气耸耸肩:“一只美丽的金鱼从臭水洼扑腾游进海里,它在海里放出水沟里被掩盖的光芒,那些无穷无尽的糟鱼烂虾又怎么能忍得住不去接近?人家可是灰姑娘,而你是小矮人,根本不在一个童话!”
凌愿说完若有所思地低下头。而我相信梓归没能在第一时间联系我肯定是有原因。却不知她在干什么,有没有牵挂着我已经来了,时刻都想见到她。后来我报了文学社,因为据说那个社团和某出版单位有点联系,写出了作品可以优先发表。我记得那天凌愿也早早开车地回了住处。我得知她妈妈为了她上学方便,特地在距学校不远的鑫源世纪小区给她买了套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子。凌愿前不久辞退了母亲聘的两个保姆,她说:“干家务对女孩来说应该是一种享受……”
“那不如带我参观一下凌大小姐的公主窝吧!”
“不行不行,今天不行。”凌愿连连推脱,“如果想来,明后天我准备做大餐的时候你再来,今天家里有客人。”
“有客人你怎么不回去?你别告诉我那是一男的!”
“对,就一男的,怎么着?你管得着么……”
一晃多年,我现在仍感觉和凌愿在一起是一种奢侈,好比浅滩浊水里的杂草在沐浴月亮的光辉。她为我付出了太多,我也深知自己不曾给过一点点的、不成比例的、微末的汇报。方非笔悠悠地醒过来,看着我笑了笑又换个姿势趴下去,她理成短发的样子和方非画的容貌果然吻合地没有瑕疵。
终于捱到了哈站,我刚招来一辆的士,却见一个身穿黑色外套,留着褐色头发的瘦高男人夹着皮包迎面走了过来。他用一种复杂地眼神看着我,然后似笑未笑地点点头,拉着方非笔就坐进车里扬长而去。我想他就是谷奇吧!他分明认得我,而且有很深的故事,可当我看到他眼睛里缺少善意和温暖时我就打消了攀谈的想法。因为我想到了“对手”两个字,毕竟在对方了解自己,自己却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对话,是有害无益的。
接下来我打车去了市图书馆,新华书店以及私家书店等许多卖书的地方,最后终于在西大直街附近的路边摊上找到了那本载满记忆的《日暮荒城》。想不到它会出现在街边的旧书堆里,随手一翻,那扉页上用油笔涂鸦的乱七八糟,作者笔名被圈成一个像屁股似的图案,估计是被人买回去看着无聊扔给孩子画画玩了。街上的人来往不息,间或看到几个俄罗斯留学生手舞足蹈地欢笑着路过,我把书装进行李箱,一路步行打听首府大学的方位,想顺便熟悉曾经四年里生活过的地方。
年轻的脸都充满朝气和稚嫩的表情,我忽而感怀下青春,摸摸自己的下巴,已经名副其实地沦为“老男孩”了!路过一家苹果专营店,里面的白色地板和绿色柜台让我焕然又焕然。路过学府三道街的人行天桥,舒爽的风和桥下川流的车子让我焕然又焕然。路过奶茶店、咖啡厅、蛋糕店和礼品店,我的恍然就没停下过。又是记忆的抚摸……我终于来到首府大学气派的大门口,那别具一格的澳大利亚式建筑就是我们的图书馆,堪比当时学汉语言专业的悉尼歌剧院。我在路口拐角处的一家二层的旅店住下,老板是个很直率的本地大婶,我问她认不认得我,她说:“以前有个独暮我到是听说过,不过你我还真没见过。”
“您知道独暮?他很出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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