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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没有买馍馍


  《路当弦》这个书名,可以很好地诠释《琵琶行》这个书名。每一条路就是一根弦,而我们每天都在路上,弹奏出我们自己的《琵琶行》。无论是那些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高昂乐音,还是呕哑嘲杂的沉郁凄切,这都是我们在路上弹奏出来的。很多路是我们自己选择的,很多路却是亦步亦趋。在我们的人生中,要尽量自己选择要走的路,实在不能自己选择的,也要尽量弹奏出自己的曲子。而在广袤大地上的每一条路,则是上苍为我们事先留好的。不管这些路是亘古就有的也好,是先驱自己踩出来的也好,现在都一样不容置疑地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在走自己的路的同时,也不妨回头在这些路上徜徉。选择在于心中的路,而不是脚下的路。心中的路如果没有迷失,则无论脚下的路在何方,也都不会迷失。

  当年,后现代大丝心中尚未有一条真正的路。因为他跟很多大丝一样,也才两岁出头,正是不知路为何物,只知走路的时候。这其实又是另外一种走路的方式。不仅是后现代大丝那个年龄段,实际上很多人终其一生,选择的都是这种走路的方式。等到别人踩出路来了,我们就去走。人人都认为,开路只是别人的事情,既然有眼前的路可以走,又何必去开新路呢?很多人把这叫做庸庸碌碌。而我的想法正相反。路总有尽头,开路的热情,到了尽头也就到头了。真正可悲的人,不是不知道开路的人,而是明明已经有路,偏偏要把路毁掉,重新再来开的人。人人都不去想人的问题,把一切错都推给路。所以我们每天挖掉无数的路,忙得不亦乐乎,到头来自己造出来的路,却比原来的路更加难看了。

  我们忘了,路是人走的。只有在需要开路的时候,我们才开路。不需要开路的时候,走老路是一种不但明智,而且必要的事情。因为从没有一条路是某个人独自走出来的。每一条独自走过的路,都是人走过之后,岁月的风沙立刻将其开出的道路掩埋。如果我们都习惯了独自走路,则这个世界上永远也不可能有路。只有无数人都在那路上趟过,甚至把路进行整修之后,那条路才会真正成为路。所以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不仅不可耻,而且跟开路的人一样伟大。因为无论开路的人,还是跟从的人,都是造路者。

  因为路在那里,所以我去走。这是一种平凡而真实的态度。这种态度并不拒绝开路。但拥有这种态度的人明白,路本就是人走的,如果有了路不走,路就失去了意义。与其去开辟大量别人不走的路,还不如好好走路。在走好自己的路的同时,再去开路,那么所有人都可以既能开路,又能走路。开路和走路都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路的哲学。

  后现代大丝那时候不懂哲学,甚至也不明白选择。因为如何走路,走哪条路,以后现代大丝的年纪,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一切都是老妈选好了的。后现代大丝既不能选择路,也不能选择老妈。但有一点是可以选择的,那就是跟在老妈的屁股后。当然,以老妈的心情,更多是会将后现代大丝抱在怀里,或者背在背上,顶在头上。最初这也是前世的事情,只有通过老妈的叙述,后现代大丝才能知道那时候的情形。但越到后期,很多事情也就越来越清晰。因为后现代大丝已经逐渐跨越前世,踏入了风起云涌的今世。

  所以在路上的事情,最初还是从老妈的叙述中开始的。最早的故事,就是老妈背着我回家的时候,我只愿意让老妈背,其他同路的老妈的同事要背,我一定不答应。甚至在后来,有了弟弟之后,不但我不让人家背我,也不让人家背弟弟,结果老妈和外婆只能一人一个背到底。这一点,儿子又给我提出了佐证,证明老妈叙述的事情,是有真实依据的。每次出门的时候,如果有她妈在,儿子一定要她妈抱着或者背着、顶着。如果她妈不在,有她奶奶在,就一定要赖她奶奶。如果奶奶也不在,才会让我来背。这应该是每个父母都经历过的故事。传说中儿女就是来讨债的,关键是看你怎么想。儿女对你的依恋,固然在很多时候让你累了一些,但这种感情会一直保持下去,是那些没有在儿女身边的父母难以体会的。

  而在路上的故事,有一个让老妈印象深刻的,则是后现代大丝的另外一次后现代表演。而在提到这次后现代表演之前,需要说明的是,那时候后现代大丝逐渐跨入今生的记忆,记住了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后现代大丝对于馒头的喜爱。回家的路上,都要经过当地的乡场。而从小溪上到乡场的第一家店铺,就是卖馒头的。后现代大丝第一次吃了馒头之后,就对馒头吃上了瘾。每次从乡场过,必然会买一个馒头。今生最初的记忆充满了馒头的香味,这种记忆也一直延续到现在,让我比较喜欢吃馒头。而老妈那个印象深刻的记忆,就正好跟馒头有关。

  有一次,应该是有外婆在。因为外婆后来对这个故事也印象非常深刻。既然有外婆,也就必然有弟弟,外婆是后来专门来照顾弟弟的。当时我们又从那乡场过,买了两个馒头。后现代大丝一边吃着一块馒头,一边对馒头进行着安排:“我吃一个,爸爸吃一半,爷爷吃一半。”

  慢慢地一路走着,后现代大丝吃完了一个馒头。但馒头的味道吸引后现代大丝将目光望向了另外一块馒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后现代大丝决定对馒头进行重新分配。一边将馒头分成两半,其中一半自己嚼着,一边再次进行安排:“我吃一半,爸爸吃一半。”

  路在继续走,一半馒头比此前的一块馒头吃得还快,全部进入了后现代大丝的肚子里。而这时候馒头的香味依旧吸引着后现代大丝。于是后现代大丝的目光又望向了剩下的一半馒头。

  这一次后现代大丝非常理智,明白馒头再也不可分了。其实这也是因为后现代大丝尚未学会分数的关系,否则爸爸应该有四分之一的份额。但后现代大丝受到的教育实在太滞后,四分之一的概念还没有产生,后现代大丝就失去了继续分配馒头的理由。这时候充分显出了后现代大丝在人类财产分配上面的现实主义精神。既然概念玩起来困难,那么就绕开概念,直接进入实质。所以后现代大丝没有对剩下的一半馒头做任何分配,直接放到嘴里大快朵颐。

  最后一半馒头吃完,没有馒头香味的诱惑,后现代大丝心满意足。但不久后现代大丝就发现了新的问题,因为那个没有吃成馒头的爸爸到路上来接人了。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因为这事关后现代大丝在食物分配方面的信誉问题。一旦这件事情传出去,后现代大丝势必名誉扫地。而且此时此刻后现代大丝忽然想起来,没有吃成馒头的,不仅有爸爸,而且还有爷爷,自己贪污掉的馒头,原本就是两个人的。眼前爸爸这一关就不好过,待会回家看见爷爷,就更加不得了了。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

  于是爸爸迎上来之后,将后现代大丝抱过去之时,后现代大丝郑重其事地告诉爸爸说:“爸爸,我们没有买馍馍(馒头)。”多年以后,父亲给我讲了“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的故事,而母亲又再次讲了这个经典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在我记忆里再也没有痕迹,我也不得不佩服后现代大丝的绝顶智慧。

  提到馒头,就难以忘记那个乡场。而提到那个乡场,自然就又要提到另外一件事了。在这个乡场上,老妈给我买的不仅有馒头,而且有玩具。而母亲提到的那个玩具,恰恰在我今生的记忆中,仍然有着模模糊糊的影子。那件玩具是一个铃铛。那时候我已经会走路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弟弟,总之母亲的钱在养了我一年半载之后,差不多应该没有库存了。那时候母亲的工资只有三十六元,玩具的价格却跟今天相差无几,甚至比今天还贵。由此可见当时老妈给我买铃铛,应该是经过了我的死缠硬磨,老妈心里也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才给我买的。对于这一点,我又要提到儿子了。现在儿子生活在城里,就有这种死缠硬磨的技能,看到好东西总要想办法要到手。见女儿知爹,再说其他孩子也都是如此。

  但问题还不在这里,真正的问题是,还没有走出乡场,我一个不小心,跌倒在地,刚刚买到的铃铛就断成了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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