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盗马
在彼得堡过完了奔龙节。第二天早上,奥丁带着崔斯坦等人,踏上了前往查理王国的路。
走了两天之后,他们终于走出森林,进入了平原。而查理王国和西赛王国的分界线,正是森林和平原的交界线。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离开了西赛,进入了查理王国。
奥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终于又踏上查理王国的国土了,感觉很亲切,就像是回到了家一样。”
苏森问道:“查理王国是个什么样的王国呢?”
奥丁回答说:“这问题我可回答不好,要是艾米在身边的话,让她告诉你最好。”
“这问题我来说吧”站在一旁的崔斯坦说道:“查理王国的人口要比西赛王国多20倍,地形以平原为主。有草原,也有灌木林。人口的构成不像西赛王国那样不是树人就是猎人;查理王国的居民主要以农业、牧业为生,所以农民和牧民比较多。查理王国的城市规模也要比西赛的城市大得多,动辄10多万人口。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可能是交通枢纽。城里聚集着大量小工商业者。每个城有一个城主,而城主也就是附近地区的管理者,他掌握着军队。城里还会有魔法师、士兵、刺客等各种职业的人物为城主服务……”
奥丁打断了崔斯坦的叙述,他说:“你讲得太笼统了,第一次来这儿的人怎么可能明白你说的这些呢?还是尽快把他们带进城去,让他们自己体会吧。”
奥丁仰头望着天空,又低头看着大地,对崔斯坦说:“在我心里,已经有了一套征服超人星球的完整计划,只要我们顺利地回到我的封地——黑斯廷斯,我就可以立即着手实施这个计划。”
崔斯坦问:“哦,全都想好了?那你打算怎么做呢?”
奥丁回答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我可不会像罗斯曼那样,一看到人就想打仗。要知道战争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战而胜。就从阿努比斯城开始吧,我要让它成为第一个臣服于我的城市。”
对于战争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战而胜这个讲法,大家都觉得有点深奥。
崔斯坦问道:“如果没有强大的政治后盾,和军事实力,你又凭什么能做到不战而胜呢?”
奥丁回答说:“战场统帅有三种境界,第一境界是手中有枪,心中无枪,到哪里都用手中的枪去命令,去征服;第二种境界是手中有枪,心中有枪。第三境界是最难做到的,就是手中无枪,心中有枪。”
布鲁斯说:“太玄虚了吧,什么手中无枪,心中有枪。你手中无枪还怎么打仗?”
奥丁:“现在给你们解释,还太早。总之呢,我不光是用枪来征服世界,你们就等着看好了。”
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了一片开阔地。
布鲁斯建议道:“我们去找几匹马吧,在这一马平川的草原上,要是不骑马,那就太可惜了。”
奥丁说:“嗯,骑马的话,一天就能到阿努比斯,走路,3天也到不了。”
当他们路过一个游牧民的帐篷时,就向这里的牧民借马。
奥丁向一个羊倌许诺:“如果你把马借给我们,我们明后天一定派人把马送回来,而且还会附上一笔酬金。我是奥丁男爵,我的封地就在阿努比斯城的南面的黑斯廷斯。”
没想到那个羊倌很不友好,不但不肯借马,还反过来羞辱了奥丁一番,“不相信,谁都知道奥丁男爵早就离开查理王国,不知去向了。你抬一个失踪很久的人出来,分明就是骗子,我才不会相信你呢。要马,你可以花钱买,我这里有五匹上等的好马,正好可以让你们五个一人一匹。价钱绝对便宜,20个金币一匹,100金币你们全拉走。”这个家伙开的价钱很黑,是市价的好几倍,还好意思口口声声说价钱便宜,真是很欠扁。
奥丁有点无奈,摇了摇头说:“我现在拿不出那么多金币,但我向你发誓,我真的是奥丁男爵,你可以相信我。”
羊倌不屑地回答说:“堂堂男爵连100金币都拿不出来,这是不可能的。滚开吧,你这个骗子。”看来他是不可能借马给奥丁的。
因为怕牲口群抢牧草,所以游牧的居民互相之间离得很远。如果错过了这些马,又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遇见另外的牧民。
奥丁四下看了看,周围没人。他迅速地在那个羊倌的脖子上狠狠砸了一下,羊倌便昏倒了。奥丁招呼其他人,“每人选一匹马,我们快点上路。”
奥丁朝那个帐篷里看了看,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正害怕得缩成一团。奥丁安慰她们道:“别怕,我们不是坏人。告诉你老公,我们明天就把马还回来。”说完,奥丁转身上马走了。
由于崔斯坦他们都不常骑马,所以他们不敢走得太快。五匹马一路并行,慢悠悠地小跑着。
布鲁斯突然问奥丁:“你刚才的做法算不算是抢劫?”
“当然算。”奥丁回答,“不过只要我们明天把马还回去,并且给他们一笔钱,对那个牧民来说,没有任何损失,他们也不就不会追究这件事了。”
崔斯坦说:“赶快回到你的男爵封地上去吧,到了那里之后,我们赶紧派人把马还掉。”
奥丁说:“崔斯坦,你带着大家过去,我想先去一趟阿努比斯城,见一见塞琳娜?”
苏森问道:“塞琳娜又是谁?”
奥丁不好意思地回答说:“我的未婚妻。”
布鲁斯问道:“你怎么有两个未婚妻?你这个花心大萝卜。”
奥丁回答:“说来话长,以后慢慢给你们解释吧。我先走了。”说完,策马扬鞭,向西北方向跑去。
等到奥丁走了,布鲁斯问崔斯坦:“奥丁的那个未婚妻——瑞德我们都见到了,非常漂亮。他有那么漂亮的未婚妻,为什么还会另外有一个塞琳娜?”
崔斯坦回答说:“等你见到塞琳娜,就会明白什么叫做美。她高贵、优雅,是一国的公主、一城的城主,并且还是一位造诣很深的魔法师。她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所有男人的梦想。她是——完美的。”
“哇!你把她形容得太好了,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了。”苏森有点妒忌了,说:“怪不得,奥丁这么急着要去见她。”
他们又向前走了一段路,突然,听见背后有杂乱的马蹄声传来。回头一看,发现那是一队骑兵。这队骑兵有20多个,每个人都装备铠甲,连马身上都披着护甲,这是重装骑兵,要比普通的轻骑兵厉害得多。他们的盔甲在阳光的照耀下烁烁闪光,特别是为首的骑士,穿着金盔金甲,简直比太阳还要耀眼。
苏森、维本和布鲁斯都看呆了,“哇!好英武啊!”苏森感叹道。
“跟金色公爵有得一比。”崔斯坦自言自语道。
布鲁斯说:“这些骑士急匆匆地,好像在赶路。我们把路让开吧,免得被他们撞到。”于是四人催马,走到一边,把道路让出来。
可是没想到,那些骑士还是直愣愣地朝他们跑过来。到了跟前,为首的那个金甲骑士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四个人,又看了看他们的马,然后对身后的士兵们说道:“在牧区盗马的应该就是这几个人,抓起来,如有抵抗格杀勿论。”
晕!原来是来抓盗马贼的。四人听到这些话,第一反应就是,拨转马头逃跑。
可惜,几个人的马术都不是很好,维本在转身时就落马了,崔斯坦和布鲁斯也在跑出一段之后坠马,摔了个半死。唯有苏森,别看她是个女人,但是骑马毫不比男人差,向前跑出很长一段路。
金甲骑士死死地跟住她,一步也不放松。论骑术,骑士的骑术肯定强于苏森,但是毕竟骑士身上装备重甲,重量太大,影响了马的速度,而且跑的时间一长,马匹更加不堪重负,眼看金甲骑士的速度渐渐要慢下去了,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就要追不上了。
只见金甲骑士突然摘掉了铠甲上的护手,把手举在体侧,掌心向上呈碗状。他的掌心里闪着金光,慢慢聚集成了一个雷电球。他把手心向前一推,电球直直地飞向苏森。
“呲!”苏森就像是受到了电刑,全身突然抽搐起来,嘴里也吐出了白沫。她翻身从马上摔了下来。
可怜的四个人,被用绳子绑起来,像被扔垃圾一样扔到了一起。
士兵向金甲骑士报告说:“禀报大人,抓到了4个盗马贼。其中,三男一女。”
金甲骑士把头盔摘了下来,露出了他威武英俊的脸庞,“村民报告说,有5个盗马贼,应该还有个男的。”他指了指骑兵们,“你们几个负责把犯人押回城堡,我去附近搜索漏网的那个。”
骑兵自觉地分成了两队,一队跟着金甲骑士向北走,一队压着犯人向西走。
当骑士摘下头盔的时候,崔斯坦认出了他。他正是那个会使用闪电魔法的骑士——亚历山大子爵。
崔斯坦连忙喊道:“亚历山大!你不是亚历山大吗?”
亚历山大的副官在耳边提醒道:“大人,那个囚犯好像认识你。”
亚历山大头也不回,说:“我好歹也是个名人,认识我的人多得是,没什么可奇怪的。”说完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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