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共工部落
只见好似一个巨型的水山要压下来一样,其高不知多少里,像是瀑布,却没有山体做瀑布的依托,纯粹是水。站在下面看,仿佛天上的天河从此处倾倒而出一样。
这些倒出来的水,顺着不计其数的小河,流向了远方。在河与河之间,就是共工部落的存在。
如果能够到天空去看,就会发现这是个巨型的水峰,峰的中间是一个凹下去的面,不是漩涡,却像是漩涡。大量的水从中间向上喷涌,然后流走。
如果流下的水和中间的水之间是空的话,那就是一个洪荒最大的喷泉了。可惜,流下的水和中间的水之间是实体的,全是水,没有空隙。
在漩涡正中间的上空漂浮着一个碧蓝色的好似水晶一样的宫殿,据说,是共工大神居住修炼的地方。也是部落首领开会和部落精英闭关的地方。
这个巨型的水山的直径约有百万丈。四周并不全是平原。东侧方向形成一个巨大的湖泊,然后才是各种小河流向远方。水流的方向和后世不同。后世是小河聚大河,而这里是大河分小河,水流方向恰恰相反。
西南面方向是山脉,山脉的高度比水山还要低,在水山和山脉之间留有奇妙的空间,仿佛此方的水,全部被这面的山给喝掉了。在山的下面有着犹如迷宫般的地下水道,不知其流向何方。
其他两个方向就是共工部落的集散地所在了,大量的小河像水网一样,将大片的平原地带,分成了一个个小格子。这个小是相对山来讲的。对于普通生灵来说,小格子也是以公顷来论的。在这些小格上,建有一些奇怪的建筑。大概就是巫族部落成员们的住所。
这些住所千奇百怪。有的就是一个土堆,开了一个口子。有的就是几颗树拼起来的不等边三角形,有的干脆就是在树上开个洞,然后挂一个兽皮当门帘等等不一而足。
在小河之上,到处卧着一些参天古树的残骸,可以顺利的在其上通行。
共水生自豪的指着部落,用古怪的波动说道:“这里就是我们伟大的父神共工大神开辟的共工部落了。”
若不是有求巫族,他才没有兴趣到原始部落里面去生活呢。粗鄙?简陋?尚不能形容。而且,他还不得不点头赞美,否则,他怕连部落都进不去,就被赶走了。
进入部落,赤身裸体的巫族部落成员比比皆是。头上插着鸟毛,脖子上带着兽牙,甚至大白天的,就有一对在路边野合。果然,不愧叫做“部落”。
幸好,能成为将巫,共水生已经脱离了这些“低级趣味”的生活。最起码知道穿兽皮做的衣服,头上也不插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否则,当时他就会被吓一跳。
其实,后面他果然被吓一跳。
共水生将他们领到自己住的地方后,拿出酒浆和木碗让他们先喝着,然后,转个圈,就穿的只剩下腰间的一块兽皮,头上重新插上了鸟毛,脸上还涂了些什么。知道是共水生后,他无语的咽下那些难咽的酒。
他现在才知道,共工部落常年与水打交道,巡逻就是一项辛苦的事情。凡巡逻者,脱去巫族的装饰,穿上兽皮战甲,顺水巡逻。因此,他当时看到的共水生,脸上没有画乱七八糟的东西;头上也很干净;身上穿着的兽皮,原来是他们的战甲;一葫芦灵酒是给他们万一有战斗用来补充体力的,也算是奖励,不收回,每巡逻一次,都能得到一葫芦。
胡徒心里嘀咕着,要是长久住下去,他会疯掉。但可惜,他还不得不准备住一段时间,因为他一个小小的金仙,想从准圣手中安全的得到水之源,不讲一些技巧和贡献,想都别想。
实力才是这个世界的通行证。
谁让他没有实力呢?可他也不能因为追求短暂的实力,放弃自己的未来。所以,他不得不暂时忍耐下来了。
好吧,让我来改造他们吧。胡徒心中默默的想着。
胡徒和共水生应酬一会后,就提出了想在这里找一小块地方,住一段时间,享受一下巫族高雅的生活。要知道,修道人一直风餐露宿,可从来没有这样驻足住过。
共水生拉着胡徒,到了一个新的房子,去见巫族的智者长老。他可没有权利留一个外人住下。
长老名叫巫伏天。凡长老,已经不再跟随部落创始神的姓了,而是改姓为巫了。巫姓,除十二大神之外,至高无上。
每一个巫姓长老,都是一个智者。指引着部落朝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瘦骨嶙峋,手拿不知名生物头骨法杖,也同样画得乱七八糟看不清模样的巫伏天看着彬彬有礼的胡徒,用神念,不错不是古怪的波动,而是神念问道:“贵客从何而来?到此何事?想居多久?”
胡徒忙应道:“长老明鉴,吾等乃修炼之士,闲云野鹤,居无定所。故常年游历,就是观天地,悟道法,体验生之百态。此次也是偶然遇到共水生将军,突然萌发了到贵族一行的念头。贫道别无所求,就想体会一下贵族的生活,以助我等之修行。另外,贫道还会一些烧烤烹饪技术,味道鲜美至极,想来,也算是贫道给贵族的一个见面礼。当然,巫族乃大部落,万万年来积攒的天才地宝怕是不少,这些东西对巫族可能没用,但对这洪荒的修士却珍贵非常。所以,贫道可以替贵族为之鉴别,而且,也可以用一些贵族可能需要的东西交换我等之需求。还望长老能允许贫道在贵族暂居。”
也许是胡徒的话打动了长老,也许是其他原因。长老连考虑都没有考虑,直接对着共水生发出了几句简单的音节,是的,是音节,而不是神念或者古怪的波动,之后,共水生就朝胡徒点了点头,拉他出来了。
看来事情是成了。胡徒心中窃喜,感谢烧烤!感谢孜然!
共水生领着胡徒,朝某个方位走去。身后还跟了一帮赤身裸体的巫族小孩。经过某一个区域时,还能得到大多数巫族人的注目礼。犹如一个外国人到了某一个中国的农村一样,大家像看怪物一般审视着这个陌生的家伙。
“这个古怪的家伙从哪里来的?穿的好多,不嫌麻烦吗?”
“好穷呀!连一个兽骨都没有戴,果然是外面的野修!”
“不过长得蛮英俊的!”
“野修!野修!野修!”这是孩子们听道大人们的议论后,给胡徒起的外号。可惜胡徒听不懂,只知道这些围观的巫族嘀嘀咕咕的,说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就是。
胡徒嘀咕着,原来中国人古怪的围观劣根性,就是从巫族传出来的呀。
来到一个空地,四面仍然是河,有窄有宽。共水生用波动告诉胡徒:
“这里就是分给你们暂时居住的地方,你看需要我来帮你找些材料,帮你盖个房子吗?”
胡徒摇了摇头,谢过共水生。就巫族的那些奇形怪状、简陋之极的房子,他看不上。但道谢是必须的:
“多谢道友!不知我等在贵族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望道友能够指点一二,以防我等犯忌,那就有违贫道之初衷了!”
共水生思考了一下,他还真没有什么接待外来者的经验,只捡自己认为需要注意的事项说道:
“哦,这个地方是你们暂时居住的地方。你们离开后,部落是要收回的。”
胡徒点头表示知道,然后共水生开始告知部落的禁忌。
巫族的小孩随母亲,因为不知道父亲是谁。所以,巫族只有母亲而没有父亲。在一个家族之中,女为贵。包括共工部落的族长在内,也是一个女性。所以,不得欺负小孩,要听巫族女性的话,要有义务为巫族服务,食物不得私藏,要交到部落统一分配等等。
当然,作为客人的胡徒应该不在此内。但不得对这种行为等等做出异议,否则会被驱逐的。这个部落可不是一般的部落,和胡徒相同修为的将巫随便都能拉出百八十个。更别说祖巫共工就在水山上住着,做了坏事,你想跑都跑不掉。
诸事交代完成后,共水生就离开这个空地,回去了。而胡徒却在思考着如何能够让自己的利用价值更大一些。不过,仅仅走马观花的一番见识,他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修正计划,他相信,他的举动将带给巫族莫大的利益。如此一来,他的谋划就万无一失了。
他不知道的是,他能被巫族留下,是占了鸿钧的光。鸿钧成圣时,那滔天的威压,巫族部落成员也切身体会到了。连祖巫共工当时都不得不拼命的抵抗,最终虽然没有扑伏,却被威压压的受了重伤,别说普通的巫族人了。不过这些巫族成员只当是共工的神威,他们倒是真心的扑伏在地,没有受什么伤。但巫族长老却是知道内情的。
是故,巫族经过此事后,封闭政策有了松动。同时,还派出了众多的将巫,开始专注部落周围的各种情况,将其整理反馈给巫族长老,供祖巫们定事时参考。
从那时开始,巫族对散修们也倍加重视起来,以便应对洪荒变局。有这么一个强力的圣人,遍邀各洪荒大能讲课,能不对洪荒产生影响才怪了,变局小了都不可能。
此次,部落到了一个外来者,还是一个修炼士,加上他们也需要对外界有更多的了解,所以,部落的长老毫不犹豫的允许了他的请求。而且,祖巫共工也将视线投注到了他的身上。
不过,这些与他无关,他需要一鸣惊人,让巫族见识见识修士的创造力。相信,他很快就会征服整个部落的。小小的原始部落,在来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极度发达时代的人来讲,还真没什么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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