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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狩猎(1)


  肖帅戈在旅行团里一直是沉默寡言的形象,所以他的突然发言,倒是弄得大家有些不知所措。

  伟哥朱博伟最先响应。“没意见。”

  人类群体有这样一个特点,当人群处在迷茫时,如果有人站出来振臂一呼,那么其余的人有很大概率会听从倡议者的建议。

  于是接下来又是几声稀稀落落的“没意见”。

  “很好,那么接下来大家就分工合作。刘哥和伟哥都有病,他们留在原地休息。莫姐和萌萌留下来照顾病号。”

  “其余的人分成四组。一组去打水,一组收集柴火,一组采集野菜野果什么的。前三组就在附近,最后一组需要走远一点,因为最后一组负责打猎。无论山羊野兔甚至田鼠什么的,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吃过肉了,需要补充点肉类。”

  “我体力好,可以走远一点打猎,而且也有力气追击受伤的猎物。还有没有人愿意参加狩猎?”

  在场的人当中除肖帅戈外,体力最好的是么么哒。不过么么哒两眼无神表情茫然,就好像完全没听懂一样,没有一点加入狩猎组的意思。

  作为病号的伟哥举手。

  “我还能够动弹,就加入采集组吧。我参加过野外生存训练营,对在野外寻找食物有点了解。也许等会儿采集时运气好,我会捉些爬行动物或昆虫回来。”

  很多人忍不住露出不适甚至嫌恶的表情,相较之下,肖帅戈只是嘴角抽搐了一下,一点都不显眼。

  “行。”肖帅戈冲着朱博伟点点头,然后对领队说:“另外三个组你来分组吧。打猎也许需要很长距离,我就先出发了。”

  么么哒不愿意去狩猎,肖帅戈自然不以为意。

  他如今是第二级生命层次,力量爆发反应速度等全都远超人类的极限。仅论肉体,肖帅戈已经不逊于地球食物链最顶端的猛兽——再加上智慧,狩猎时他大约可以做到“我看见,我来了,我杀戮”的程度。有别人跟着,肖帅戈反倒要藏着掖着,所以还不如作独行侠痛快。

  当然,肖帅戈在小本本上又记了么么哒一笔。

  么么哒体力比别人都好,可他却不愿意负责最耗费体力的工作,显然和众人不是一条心,古人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还是很有道理的。

  ……

  离开大家的视线范围后,肖帅戈开始狩猎。唯一的一把柴刀留给柴火收集组了,肖帅戈也没在意。

  作为世界上最顶级的狩猎者,一个小时后肖帅戈清点战果:一只羚羊,五只野兔。

  肖帅戈心满意足地进入意识海,对第五说道:“怎么样?我表现还不错吧?”

  第五沉吟不语。

  “到底怎么样嘛?给个评论。”

  第五不情不愿地说道:“就第一次打猎的菜鸟而言,你的表现属于可以接受的范畴。”

  没听到预期的赞美,肖帅戈有些不满。

  “听你的意思,是说我的表现还不够好罗?”

  “怎么说呢?……”第五显然不想得罪肖帅戈,于是绞尽脑汁想要解释得生动好听一点。

  “你这种情况就像在动物园出生,成年后放归大自然的老虎。因为缺乏捕猎技巧,所以第一次捕猎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捕猎失败率过高。”

  肖帅戈老脸一红。

  肖帅戈狩猎的第一个目标是兔子,谁知道那只兔子大大地狡猾,发觉危险后转身没跑几步就跳进了一个兔穴。要不是不知道兔穴究竟有多深,会不会还有其他出口,老羞成怒的肖帅戈没准会徒手挖开兔穴,逮住那只死兔子扒皮抽筋——肖帅戈生平第一次狩猎居然败在一只傻兔子身上,简直是婶婶能忍,叔叔也不能忍!

  只是想到徒手挖洞也未必能抓住那只傻兔子,肖帅戈最后只能悻悻放弃。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再后来,肖帅戈抓兔子之前,总会仔细观察猎物附近有没有洞穴。如果兔子就在洞穴附近活动,他便会想方设法绕圈子,选择更有把握的地点出击。

  这样一来,肖帅戈狩猎的成功率便大增。后面出击七次,抓住了五只兔子。对于仍然有兔子能够逃脱自己的“魔爪”,肖帅戈表示可以接受——食肉动物捕猎成功率并不高,好像一群狮子配合围猎,成功率也才百分之二十五,肖帅戈的成功率都超过百分之五十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至于说肖帅戈为什么总和兔子过不去,那自然也是有原因的。肖帅戈如今五感极其敏锐,所以很容易发现猎物。但发现的猎物中,田鼠、蛇、臭鼬等动物他不想抓,鸟类则是还没想好怎么抓。所以最后结果就成了他总是找兔子的麻烦。

  后来,肖帅戈看见了一群羚羊。虽然羚羊很是机警,在肖帅戈还离得很远就开始逃跑。但是考虑到羚羊不可能钻洞,所以他还是将羚羊定为目标。

  全力奔跑时肖帅戈的速度快逾奔马,不过,不知什么品种的羚羊速度居然更快——羚羊的时速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是非洲第二快的陆地生物,仅次于猎豹。而羚羊尤其令人惊讶的地方在于,它能够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奔跑一个小时。

  反正是荒无人烟的野外,一门心思追上猎物的肖帅戈也顾得不形象,略一犹豫便采取了手足并用的奔跑姿势。因为他加速时感觉到:随着速度的提升,空气的阻力就变得越来越大。此外,高速产生的上升气流还会让身体有一种飘的感觉。肖帅戈在提速时,本能地将身子越伏越低,所以到了最后干脆就变成了四肢着地。

  还别说,四肢着地的奔跑方式确实比双腿跑步快多了。改变姿势后,猎人和猎物的距离逐渐拉近。

  因为是距离比较远就开始追的,所以整个追逐过程颇为漫长。最讨厌的是,每次快抓到羚羊时,它还会来个急转弯!所以抓那只羚羊差不多花了五六分钟。

  话说如果是猎豹肯定早都放弃了这次捕猎,因为猎豹保持最高速度的极限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超过时生理构造会迫使猎豹减速,否则猎豹会因身体过热而死。

  当然,肖帅戈以极限速度追逐羚羊五分多钟,也是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差口吐白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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