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六章 胖子乞丐
互相介绍了一番后,空气突然安静下来,别不说话啊,太尴尬了,我上前一步站在他们二人中间微微仰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人强颜欢笑道“那个,你们检查完他了没,要不我们离开这里吧,大半夜的怪吓人的。”语毕我指了指躺着的那具尸体。
“吓人?那你姑娘家的半夜独自一人来这。”这时身后之前差点失手砍到我的人嘴欠的说出这句话,我双手握拳回过身来咬牙笑着没有说话,他竟不以为然的朝我翻了个白眼,我真的是,小子太欠揍了,要不是我得‘抱紧’你师兄的大腿,怕是你就要被我暴揍一顿了,嗯没错,暴揍!
方明和说道“也好,我们先离开找个客栈住下。”
见他们转身欲要离开不会是御剑离开吧,那我不会啊,哎,大哥别把我落下了,刚想伸手拦住却看到他们停在了旁边盖着白布的女尸旁。
只见他们弯腰伸手打算背起那具尸体走,他们要做什么,我在这啊!“那个,你们在干什么?”
“他不是你娘吗?我们好人做到底索性把你娘的尸体扛出去买口棺材埋了,你娘也好入土为安。”方明炀没好气的说着,我顿时有些愣住,哦对对,我之前说那是我娘来着.....
我要被自己蠢哭了,这下可好,我得想想怎么把谎话圆起来,我总不能让他们扛着不知名的尸体去埋了,更何况万一女尸的家人改天来认领尸体怎么办,想到这里我赶紧拦住他们一把将尸体拽回去。
“娘啊,您暂且等等女儿,等女儿有钱了给您买最好的棺材,风风光光把您埋了!”我泣不成声的伸手将白布缓缓给她盖上,在心里默念莫要怪罪,莫要怪罪,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借您的尸体一用来着。
“我们有银子的,可以先借给你用”那嘴欠的小子又说话了,怎么老是拆我的台。
“实不相瞒,我们村有个习俗,是.....呃......”快,季晴,想想怎么编个完美的谎话,快想想。
他们两人看着我,我内心还在焦急的打草稿编谎话怎么把这事圆过去,可惜我失败了,本就脑容量不够用,现下我一时冲动随便编的谎话,还这么扯,换我自己我都不信。
情急之下想起来他们来着的目的就是师弟啊“哎,那你们怎么不把你们的师弟先抬回去啊。”
“李小姐不必担心,明日我们有事还要来一趟衙门,倘若现在带走,不太合适。既然李小姐那有习俗,那我们暂且先离开,明日再说吧。”温和的声音传来,我满脸感谢的抬头看着他,如果他们在继续问下去我得死不少脑细胞去编谎话。
第二天清晨我从温暖舒适的床上起来伸了个懒腰,这是我穿越到这睡得最最最舒服踏实的觉了,完全不用担心别人会来弄死我,也不必心里惦记着如何逃跑的事。
多亏了昨晚深夜的验尸,认识了他们两人,一个叫方明炀嘴欠欠的,还很鲁莽。还有个叫方明和的人,是个特别温柔的人,用温润如玉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了,也多亏了他肯帮助我,不然我现在也不会再客栈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要不是他我估计昨晚要么在停尸间和那些死尸呆一晚,要么就得在外面冻上一宿,真是万分感谢。
目前为止我还不算太惨,现在务必要抱紧大腿,在七彩出现之前先和他们一起,再说了死的是他们师弟,我还能帮助他们破获这个案子,不管是人为还是什么妖魔鬼怪,看他们昨晚连夜赶来又住在这逸安城住了下来,应该是铁定了要查出杀害他们师弟的凶手是谁,我还是有时间的。
虽说昨晚我没有进行验尸,可光从外表来看,我应该有一些自己的判断,如果能帮到他们,那我以后的去处就不愁了。
我麻溜的穿上衣服推开门,刚巧抬头就碰到了嘴欠的小子,他抬着手估计是打算敲门叫我来的,肯定没预料到我会开门,手还抬在半空中。
“早啊”我和他打招呼,虽然已经中午了,不过得到一晚上充足睡眠和休息,我现在精神百倍,再去吃点饭就能满血复活了,哎我真是打不死的小强,生命力强大。
“是这样的,我和师兄要去一趟衙门,把师弟的尸体带回来,顺便问衙役们一些事,师兄要我来和你说一声,你先待在客栈里。”
“哦好,要不我和你们一起去吧,你师弟的尸体我大概也有所了解没准能帮到你。”
“就你?你还是好好待在客栈里吧,别给我们添麻烦。”很明显他完全不相信我的实力反而还认为我是个累赘。
“我什么时候给你们添麻烦了,你别从门缝里看人把人看低了好吗!”在嘴上我也没让他。
就这样我和这小子又吵了起来,谁让他之前拆我台,真是欠收拾的小孩,看他年龄约莫着也就十八九岁,果然年轻人啊,就是年轻气盛,做事不靠谱太莽撞。
“明炀,不得无礼”
我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方明和就如同仙气缭绕的神仙般走过来,如此形容他绝对一点都不夸张。他白衣黑发,黑色眸子好似映着温和清雅,随意用白丝带束起的黑发和白衣都随着他的走动飘飘逸逸,他只是随便穿了一件毫无任何装扮的白色衣衫便觉得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那般,浑身散发着让人不敢靠近的气质,可又看他的脸,脸上添加些许温柔,又使得人下意识的想要靠近。
许是昨天半夜太黑,我没有看清他的样貌,现在这么瞧来,简直是世间少有的美男子啊,我暗自高兴着抱大腿抱对了人,眼睛完全从他身上移不开,这时方明炀在我眼前挥手我这才反应过来,下意识低头不敢再去看他。
该死,我这是什么了,怎么还和其他小姑娘一样犯花痴。
“李小姐先待在客栈,我和明炀出去一趟,眼下这逸安城也不安全,你的眼睛好了?”
方明炀“对哎,你眼睛不红了”
“你是在担心我吗?”简直是被美色冲昏了头脑,完全没注意到眼睛已经恢复正常颜色了,我毫无意识的说出了这句话没羞没臊的,结果下一秒我就后悔了,赶紧抢在前头说话“啊,好,好了,那你们早去早回,我饿了我先去吃饭。”
说完这句话我逃离现场般急匆匆跑下楼去,实在羞愧不敢面对,单身三十年头一回见到喜欢的帅哥我竟然这么不矜持,没想到我是这样的法医。
吩咐小二过来点好菜后,我估计足足等了有一个时辰才上菜,刚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还没往嘴里放,眼睁睁看着桌上那盘完整的烧鸡被一个小胖手抢走,拿着筷子的手楞在了半空中,看着店内几个伙计在那乞丐跑出门口时逮住,双手双脚对他拳打脚踢,那乞丐依旧死死抱着怀里的烧鸡。
不就是一盘烧鸡吗,至于要人命吗,我突然想起之前自己在柴房被人暴打的场景,也和他一样,蜷缩在地任由人拿着棍子打在身上。
“住手,别打了,烧鸡我请他吃了,你们别打了。”我实在看不下去,出去伸手拦住了店里的伙计,反正只要有人买单就行,他们才不管给谁吃。
那群伙计走后,蜷缩在地的乞丐艰难的爬着往前走,怀里还揣着那只烧鸡,估计是怕我抢他吃的,见状我回去又拿了两个馒头出来,这时他已经爬到了不远处草垛旁坐了起来,我跑上前蹲下,他看到我过来又将怀里满是灰尘泥土的烧鸡揣在怀里。
“别怕,我不是抢你吃的,来再给你两个馒头。”我慢慢伸手将馒头给他,他害怕的往后退了几步。
我面带笑容尽量放轻语调温柔的告诉他我不是要伤害他,他这才往前挪了一步伸出手来拿馒头,看着他伸出的手,已经肿的比这馒头还要大许多,手上全是冻疮,手背估计是被刚才的伙计踩了,冻疮破了都化成脓了,浑身脏兮兮,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烂,还有股酸臭味。
我皱眉又收回手,这手脏成这样全是脓水还怎么拿饭吃,可能是他以为我改变主意不给他馒头了,在我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站起来迅速从我手里抢走馒头跑到一旁吃,看样是忘了怀里还揣着烧鸡,在他抢馒头的时候烧鸡掉在了我面前,看他狼吞虎咽的吃着馒头,时不时的还看着掉在我面前的烧鸡,我哭笑不得。
“你别怕,我不会抢你吃的,你现在手上全是冻疮都化脓了,在不及时处理会越来越严重。”我蹲着挪过去,他嘴里塞满了馒头,听到我的话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不过还别说,虽然是个落魄的乞丐,但是比较胖,脸肉嘟嘟的还挺可爱,如果洗的白白净净,肯定是个小胖子。
“你叫什么名字?”
“......”
不说话?不会是个小哑巴吧“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了,看你当乞丐还这么胖,应该没委屈了自己,我叫你小胖子吧,走小胖子,跟我回客栈,姐姐请你吃好吃的”。
我站起身来冲他伸手,他犹豫了一会还是将手放到了我的手上站了起来,没想到他竟然比我高,高的还不是一点点,少说得一米八了,还胖,五大三粗的样干个农活可还行,有的是力气怎么还当了乞丐,估摸着不是哑巴也是个傻子才落得如此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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