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6年来的牵挂!
华灯初上,夜色将静海市彻底笼罩。
陆朝歌走出办公大楼,晚风带着初秋的凉意,吹动她额前的短发。
此刻的她,褪去局长的光环,更像一个准备融入夜色中的独行者。
路灯闪亮,在人行道上投下昏黄的光晕,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又被下一盏灯吞没。
她没有开那辆配给她的专车。
只是站在路边,伸出手,平静地拦下了一辆空驶的出租车。
“师傅,去城西花店。”
出租车汇入车流,穿行在霓虹闪烁的城市动脉中。
车窗外,高楼林立,流光溢彩,一个现代都市的繁华与喧嚣,尽收眼底。
很快,抵达目的地。
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正在修剪一束玫瑰的枝叶,看到陆朝歌进来,习惯性问道:“姑娘,买花啊?送什么人?爱人还是长辈?我给你推荐推荐。”
陆朝歌没有回答。
她的视线,径直落在了角落里那个装着白色菊花的塑料桶上。
她走过去,弯下腰,自己从中挑了一束。
花开得正好,素白,干净,没有任何杂色,也没有任何绿叶或是满天星的点缀。
她将花递给老板娘,声音依旧平淡:“就这个,麻烦包下。”
老板娘接过花,用牛皮纸简单地包好,“一共三十六。”
陆朝歌付了钱,拿着花,转身走出花店。
重新上车,她报出一个新的地名。
“静海市西郊公墓。”
司机闻言,从后视镜里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她怀里那束素白的菊花。
他没说话,只是默默地调转车头,驶向城市的边缘。
车轮滚滚向前,窗外的灯光,从密集变得稀疏,高楼大厦渐渐被低矮的平房取代,最后,连平房也消失不见,只剩下沉默的山影,在夜色中勾勒出模糊的轮廓。
车厢里,陷入了极致的安静。
只有计价器“滴答、滴答”的电子声,单调地跳动着,记录着时间与距离的流逝。
公墓,建在城郊一座小山的半山腰。
夜,已经很浓了。
墓园里空无一人,只有几盏昏暗的路灯,散发着微弱的光,勉强照亮脚下的石阶。
远处,城市的灯火在天边连成一片,映出一抹微弱而虚浮的红光。
山风,比市区要冷得多。
吹过松柏,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在低声啜泣。
陆朝歌抱着花,拾级而上。
她的脚步不疾不徐,穿过一排又一排冰冷的墓碑,目的地却很明确。
终于,她在一块墓碑前,停下了脚步。
那块碑,很普通。
材质、大小,都和周围的别无二致。
但它又是最特殊的一块。
因为碑上,一片空白。
没有照片、姓名、生卒年月。
什么都没有!
这,是一座无名碑!
陆朝歌弯下腰,将那束素白的菊花,轻轻地,放在了碑前。
而后,她直起身,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包烟,牌子很普通,是市面上最常见的那种。
她熟练地弹出一根,没有点燃,而是小心地放在了墓碑的顶端。
紧接着,她又抽出一根,叼在自己唇间。
“咔哒~”
打火机的火苗,在夜风中跳跃了下,点燃烟草。
陆朝歌深深地吸了一口,猩红的火星,在黑暗中明明灭灭,一如她此刻翻涌的心绪。
烟雾,从她微启的唇间缓缓吐出,很快便被山风吹散。
她没有说话,就那么站着,静静地看着那块空白的石碑。
仿佛要将那片空白,看出一个人的音容笑貌来。
风,越来越大,陆朝歌就那么站着,像一棵扎根在黑夜里的树,沉默而又固执。
似乎大有‘你不说话,我也不说话’的倔强。
一根烟的时间,很短。
当烟蒂灼到了手指,她才回过神,将烟头在地上捻灭。
临走前,她从烟盒里又抽出一根烟,点燃,小心翼翼地放在了那束白菊的旁边,与那根未点燃的烟,遥遥相望。
最后,她伸出手,用手掌,轻轻擦拭着冰冷的石碑。
动作很轻很柔,像是在拂去亲人脸上的尘埃。
她转身离开,没有丝毫回头。
背影决绝,一如她来时的模样。
碑前,白菊静放。
那根燃着的烟,在夜风中,烟雾缭绕,缓缓散开。
像一个无声的告别仪式,又像一句无人听见的呢喃。
‘老头子、老妈,我回来看你了。’
……
走出墓园,回到住处时,已是深夜。
这是静海市一套老式小区的两居室,也是她离开之前的家。
阔别12年了啊!
她站在门口,正准备掏钥匙,动作却猛地一顿。
门缝里,漏出了一线温暖的灯光。
那一瞬间,她全身的肌肉,如同猎豹般本能地绷紧,十二年枪林弹雨养成的警惕,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但,仅仅一秒之后,那股紧绷的杀气便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是嘴角一抹极淡,却发自内心的笑意。
她掏出钥匙,轻轻插入锁孔,转动。
“吱呀~”
门开了。
客厅的灯果然亮着,厨房的灶台上,小火煨着一锅汤,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碟切好的苹果,还细心地用保鲜膜盖着。
整个屋子,被打扫得纤尘不染,窗明几净,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女人,靠在沙发上,手里还搭着一件织了一半的毛衣和毛线针,已然睡着了,呼吸均匀。
陆朝歌就站在玄关,看着这一幕,久久没有动弹。
仿佛眼前的,不是现实,而是一个遥远而温暖的梦,她期待了十多年,终于在今天才照进现实的梦。
或许是开门的声音惊动了她,沙发上的女人睫毛颤了颤,醒过来。
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当她看清门口站着的人是陆朝歌时,眼神先是闪过一丝久别重逢的恍惚,随即竟是几分不自然,甚至带着一丝拘谨。
可那份拘谨,很快就被汹涌而出的关切所取代。
她立刻从沙发上站起来,脸上堆满了笑,一如十二年前那般。
“朝、朝歌?你回来啦?吃饭了没有?灶上有汤,还热着呢,小姨去给你盛一碗。”
陆朝歌换上拖鞋,声音比在外面时,柔和了许多。
“小姨,我在单位吃过了。”
“那哪儿行~”
李茹根本没听她的,已经快步走向厨房,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单位的盒饭能有什么营养?不饿也得喝点汤暖暖胃,你看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中午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
陆朝歌站在原地,看着小姨熟练地掀开锅盖,拿起汤勺搅了搅,又从那个熟悉的碗柜里,拿出一只印着小黄鸭的瓷碗。
那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用的碗。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自然得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事实上,这套房子的备用钥匙,小姨一直都留着。
这十二年,她几乎每隔几天,就会过来打扫一次,让这个空了十二年的房子,始终保持着家的温度。
李茹,是她母亲的妹妹。
也是她陆朝歌,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亲。
父母牺牲后,是小姨李茹,将十岁的她,一手带到了十六岁。
直到,她被那个绝密的“雏鹰计划”选中,远赴异国。
这些年,身在缅北,与国内几乎断了所有联系。
午夜梦回,她最想念的,就是小姨做的莲藕排骨汤!
陆朝歌脱下外套,在餐桌旁坐下,李茹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小心地放到她面前,又递上一双筷子。
汤色清亮,排骨炖得软烂,莲藕粉糯,上面还漂着几颗鲜红的枸杞。
是记忆里,最熟悉的味道。
陆朝歌拿起勺子,喝了一口。
暖意,从喉间,一直流淌到胃里,再扩散至四肢百骸。
“和小时候一个味道。”
“那可不!”李茹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独家配方,概不外传!”
她坐在陆朝歌对面,重新拿起那件织了一半的毛衣,一边熟练地织着,一边慈爱地看着她喝汤。
两人间,没有太多的话语,但这份安静的默契,却比任何喧闹的重逢,都更让人新生欢喜。
“新单位,还习惯吗?”李茹状似不经意地问。
“还行。”
“同事呢?好不好相处?”
陆朝歌喝汤的动作,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
脑海中,闪过李铁柱那张憨厚的脸,和沈晓棠那双清澈又坚定的眼睛。
“有两个,还不错。”
李茹没有再追问,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外甥女了,她说“有两个还不错”,那意思就是,其他的都不怎么样。
她巧妙地换了个话题,“你这次回来……准备待多久?”
但是,嘴里又有埋怨,“谁家好姑娘,一走就是10多年啊,一个电话都不打。”
陆朝歌握着勺子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她抬起头,迎上小姨那双充满期盼的眼睛,微微说道:“应该,不走了。”
李茹织毛衣的手,猛地停住。
眼圈,瞬间就红了。
一碗汤,很快见底。
李茹默默地收走碗,洗干净,擦干,放回碗柜。
然后,她拿起沙发上的包,“不早了,我回去了。”
陆朝歌站起身:“我送你下楼。”
“不用!”李茹连忙摆手,“外面冷,你赶紧去洗个澡,早点睡,我自己打车就行。”
她走到门口,换鞋的时候,忽然又停住了动作。
“朝歌。”
“嗯。”
“小姨不懂你们那些工作上的大事。但你得记住——不管什么时候,不管遇到什么事,这里,都是你的家。”
“家里,有人等你。”
陆朝-朝歌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
她看着小姨略显佝偻的背影,轻声说道:“小姨,我的工作很危险。以后……你还是尽量少跟我来往。”
这话,残忍,却是她能想到的,对亲人最好的保护。
李茹的脚步顿住了。
她没有回头,只是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哽咽,和一丝佯装的怒气,“傻孩子,说什么胡话呢!我可是你小姨啊!”
说完,她像是怕再多待一秒眼泪就会掉下来,几乎是逃也似的,快步拉开门,迅速离去。
陆朝歌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楼道里的声控灯,熄灭了又亮起,亮起了又熄灭。
她关上门,回到自己的卧室。
房间的陈设,还是十二年前的模样。
陆朝歌走到衣柜前,鬼使神差地,拉开了柜门。
然后,她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只见衣柜里,一摞崭新的毛衣,被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起。
从最下面那件十六岁的尺寸,到最上面那件二十八岁的尺寸。
不多不少,正好十二件。
每一件,针脚都细密而温暖。
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这十二年来,从未间断的思念与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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